〈醜陋的基督徒〉之五七

(五七)擱筆暫別
 
親愛的兄姊、讀友們,小弟寫本欄不覺已寫了四年多,眼見周遭的人、物、事也在改變,不論漸變或突變。就連家父強硬而激烈的保守立場,最近竟也來個明顯的軟化,實始料不及。神對人心的改變,令人讚嘆不已。

小弟近來也遭逢突然巨變,心情深陷空前低谷。
正尋求行公義、好憐憫的上帝施以恩手來為我挽回及徹底復原。

因此,大概也是小弟暫時擱筆的時候了。謝謝各方多年來支持,如有多多冒犯之處,懇請海量汪涵!
在說一句「後會有期」的同時,更懇請各方(尤其認識小弟,知道小弟受了什麼巨變的)
兄姊不住地為小弟禱告。

後會有期,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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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陋的基督徒〉:目錄

目錄【註】:

 0.〈醜陋的基督徒〉:序

 1.作鹽、作光、毋作審判官!

 2.誰偷了耶穌?

 3.誰讓狗兒進入?

 4.醬缸解經法(一):黑人受了什麼咒詛?

 5.信仰奇文共賞(一)

 6.好撒瑪利亞人以外(祭司和利未人)

 7.上帝不及我神聖(上):迷信聖經之徒

 8.天譴論者(上):「是誰犯了罪?」

 9.以偏概全而自義的「眾人」

10.拒絕與尼尼微人復和的先知:約拿

11.向非信徒籌款的「基督徒」社團

12.上帝不及我神聖(下):擅創誡條之徒

13.拉撒路活著了:另版(解開,叫他走!)

14.置於頭頂的燈

15.「量化」歪風:Mega Church=不冷不熱教會?

16.教政勾結(上):耶穌的兩次「三難困局」

17.教政勾結(中):「全球禱告日2009」之香港篇

18.典範的基督徒(一):「正生書院」事件

19.服從(上):「要無條件服從掌權者?」:解讀羅馬書十三章

20.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21.巴別(塔)的啟示

22.烏撒事件的啟示

23.由「天地有多久?」到「環保」

24.動物權益

25.服從(下):「基督徒不應抗議政府?」:解讀彼得前書二章18節

26.傳統

27.謙卑(上)

28.天譴論者(下):情何以堪?何竟公然「感謝上帝」!

29.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

30.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

31.不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向強權跪拜的奴才教牧

32.謙卑(下):子也不知道

33.教政勾結(下):「全球禱告日2010」黑暗之香港篇

34.舫舟熱潮

35.不愛看得見的弟兄

36.妄稱「第八福」

37.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由「捨本逐末」到「操控慾」

38.瞎子與法利賽人:約翰福音第九章

39.「不當在安息日解開他的綁嗎?」:管會堂的無名氏(路加福音十三:14)

40.新的戰爭(耶利米書廿九:11;羅馬書十二:21)

41.基督的身體(哥林多前書十一:17-34)

42.克服恐懼推動的信仰(希伯來書十二:18-29)

43.哪一樣容易呢?(太九:5;可二:9)

44.附帶條件的洗禮?

45.
教會流行用語之一:「復興」

46.約伯與三友的啟示(約伯記)

47.教會流行用語之二:「異象」

48.醬缸解經法(二):路得與拿俄米(路得記三章)

49.查經

50.信仰奇文共賞(二)

51.回歸基督精神(共同的基督)

52.典範的基督徒(二):「守護兄弟」行動

53.拉撒路活著了:原版(這病不至於死)

54.上層的樓房(徒一:1-8;12-14;徒二:1-2)

55.六月十九日

56.信仰奇文共賞(三)

57.擱筆暫別

【註】橙色編號及內文使用橙色標題者,為筆者原著;

   紅色編號及內文使用紅色標題者,非筆者原著,乃譯自美國女主教 Bishop Yvette Flunder 的英文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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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陋的基督徒〉之五六

(五六)信仰奇文共賞(三)
 
小弟在 Facebook 穿梭往返凡五載,天天風雨不改。遇到的奇人異士、看過的好評謬論,自然多如驢毛。近月由一名 Facebook 友(姊妹一名)轉載另一位 Facebook 用家的的奇文,轉瞬即幾乎傳遍整個 Facebook 的華人基督徒(尤其開明派)圈子。由原署名及內容推斷,相信是出自一名(自以為)基督徒的女士的評論文章,俺特俘之而轉述如下(文中的XX部分是一個名詞,諸讀友可猜猜它是什麼,也大可以自行天馬行空地把某種罪惡,或者根本不是什麼罪惡,只是心中與之有「不共戴天」的莫名仇恨的事物代入於其中):

他們有權高呼XX萬歲,
為什麼我不能高唱反對XX呢!!!
基本的人權只屬於某些搞特別之人士嗎?
那些要搞XX的人不要自抬身價認為我會阻止!
有人明知那是花心的浪子,偏偏要愛,阻不了,
有人明白賭錢可以傾家蕩產,卻是要賭,攔不住;
XX,有人就是要令父母心碎,
XX,有人就是要搶奪他人的目光,
XX,有人就是不能接受被異性否定的失敗,
XX,有人就是要製作比他人更有特色的故事,玩激情、玩痛苦、

玩困難重重…一切都是反叛、反抗、反自然…反轉自己…,玩有型的人自付玩有型的代價,
且自由自在地去你們的生活方式吧!反正無需我下地獄!
我只是反對XX!!!
不要跟我說什麼同情的廢話,他們不需我的憐憫。
他們只要人們的支持、認同。
但對於基督徒來說,如何能支持、認同他人奔向地獄呢?
神的律例典章不是外邦不信的人有資格守的,
污穢的,就隨他行自己心中的污穢吧。
我只是反對XX!!!
 
SB(為對原作者身分的僅餘尊重,全署名從簡)
 
先不論她對胡亂指控的對象有沒有絲毫認識(遑論了解),最最諷刺的,莫如《聖經》原文由創世記一章至啟示錄廿二章,根本沒可能找到任何一處經文提及XX這件事,四福音中連主耶穌也從來沒有提過它。SB君對基本理性思考、自己的信仰以及滿口的基督,顯然毫無認識。
 
即使XX代表「殺人」大罪,身為基督徒而竟寫得出如此不堪的「罵文」,也總該不好意思公諸於世吧。
茲逐句駁斥如下:
 
 
 1.請問,誰高呼什麼罪惡「萬歲」?
 
 2.請問,誰不容你高唱反對什麼罪惡?
 
 3.明明是你這些人高唱要剝削別人的基本人權,別人為了自衛而吭聲,你竟然好意思反罵別人剝削你的基本人權。
   噢,上帝吩咐你賊喊捉賊是嗎?
 
 4.什麼?你身為基督徒,看見罪惡發生而不理所當然地設法阻止,
   要看見犯罪者「自抬身價」你才去阻止,這是什麼態度,什麼信仰,什麼「基督徒」?
 
 5.有人要愛,不管什麼原因。你是基督徒,你為什麼狗捉耗子,偏偏要阻人家?
 
 6.有人要賭,卻連你這個自命神聖的基督徒,也沒法影響他的生命,你憑什麼攔?
   再者,沒錯,賭博的確可以令人傾家蕩產。但你老人家筆下的XX,到底如何有可能對任何人構成傷害乎哉?
 
 7.有人終身不娶不嫁不生育,或生而連體,或生而其貌不揚,也足以令某些父母心碎。請你拉他們下牢吧。
 
 8.你如果塗脂抹粉、披金戴銀、花枝招展,豈非更是要搶奪他人的目光乎?
 
 9.莫非,你樂於接受被異性否定的失敗?
 
10.看來,你原來壓根兒妒忌他人的故事比你特色得多,轟烈得多,即使偶爾痛苦,也比你更不枉此生。
 
11.請問,何謂「自然」?自然的東西如果可以隨意改變,那豈還有啥資格被稱為「自然」?
   要是你是一個華人女士,那是最自然而然的。敢問,你能憑你用盡吃奶的意志力把自己變成一名黑人男士嗎?
 
12.第一:據聞,是你這班無所事事的人,打從頭一日起便費盡九牛二虎之力試圖令別人不能自由自在地生活喔。
         難道耶穌教你惡人先告狀不成?
   第二:你這個厚顏無恥的人,憑什麼認為下地獄的必然是眼中的他者而不是滿腦子卑劣的自己?
   第三:你這個「基督徒」,竟不關心別人是否得救,卻竭力自鳴清高而肆意踐踏別人的尊嚴,該當何罪!
 
13.只管反對吧。聽講,還有一班和你一般質素的愚頑人對你發表的偉論仍感興趣。
 
14.可笑...滿腦子歪理、忌恨的人,你還憑什麼憐憫人?
 
15.呵呵,好像你不要人們的支持、認同喔。那為什麼還在 Facebook 混日子?
 
16.坦白講,面對你這類「基督徒」,只要想一想:
   將來進入了你的所謂「天堂」而要被迫天天對著你「直到永遠,阿門」...唉,嗟夫,嗚呼哀哉。
 
17.神的律例典章,更非自以為義如閣下的人有資格守的。
   不要以為隨時把神的名祭出來,天天嚷嚷「主啊,主啊!」你就自動擁有天堂的護照。
 
18.自義的,就隨你行自己心中的自義,繼續腐爛吧。
 
19.俺只是不值你的厥辭謬論,替被你無的放矢、胡亂指控的眾受害者伸伸冤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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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謝:本文靈感取自
chandoremi 博客《有種美德叫有種》的其中一文〈信仰萬能 key:痛罵篇。謹此致以衷心謝意!
 
 
 
後記:近期有友人催促小弟也對林以諾先生最近在網上流傳他在同志議題上大放厥辭的短片,發表回應。
   小弟本有此意,奈何近月公私兩忙、加上體魄欠佳,而且早已太多其他朋友予以痛斥,篇篇見解精闢,
   鏗鏘有力,如雷貫耳。林以諾此廝根本再不值一駁了,姑且簡短補充三兩句愚見:
 
林以諾先生把同志類比為偷竊狂甚至癌病,犯了三大致命謬誤:
 
(一)偷竊狂和癌病,是公認有損於人,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事情;但同志相愛,何來聽聞它會對任何人有害?
   俺實在摸不著頭腦,以林以諾先生如此不濟的常識,想出這種風馬牛不相及的類比,
   如何可能取得博士學位,甚至當牧師牧養一個教會,豈非荼毒信徒,教會之不幸乎?禍哉,禍哉,禍哉!
 
(二)有病去看醫生,完全合情合理。但誰說有病就一定要醫?
   相信全世界的法例也賦予病人享有有拒絕接受任何治療的基本病人權益吧。
   只有當病人認為受到疾病的困擾,認為有需要就醫時,醫護人員才有權向他施行治療。
   尊敬的林以諾先生,難道這一點常識你竟然又沒聽過?
 
(三)身患癌病的人以及其家屬、親友已經飽受痛苦。
   林以諾先生,你身為「牧者」,竟還有這份雅興向他們「抽水」,挖苦他們,
   令他們雪上加霜,情何以堪,你到底有何居心?
 
 
林以諾先生,俺對足下日後的一切言論,已經不屑一聞了。
足下日後若繼續一意孤行譁眾取寵,則是榮是辱,自食其果,干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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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陋的基督徒〉之五五

(五五)六月十九日

 

本篇參考經文為約八:31-36;林後五:16-21

約翰福音八章

31.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32.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33.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自由』呢?」
34.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35.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
36.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哥林多後書五章

16.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原文作肉體本節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
17.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18.一切都是出於上帝,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19.這就是上帝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20.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
21.上帝使那無罪的〔無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上帝的義。

我們慶祝六月十九日【註一】,紀念當年戈登格蘭傑將軍【註二】在德薩斯州加爾維斯敦【註三】宣布南北戰爭正式結束,黑奴獲得自由。他手持一份德州人稱為「三號軍令」的文件,內容如下:

謹此告知德薩斯州人:美國政府已訂立《解放宣言》,宣布所有奴隸從此獲得自由。
以前的主人與奴隸,如今不論在人權或財產權上俱絕對平等。
一切既有的主/奴關係,今一概變為彼此自由的僱傭關係。


此項軍令於一八六五年六月十九日(林肯總統於一八六三年一月一日發表《解放宣言》超過兩年半後)才抵達德州

有說一八六三年傳達消息的信差途中遇刺身亡;有說當時德州經濟面臨崩潰,消息被田主拖延隱瞞,盡量不讓他們的奴隸知道,恐怕影響他們的收成。當時有很多州、郡及教區也沒法聽到林肯總統的《解放宣言》,令數以百萬計的黑奴無法得享應得的自由。南北戰爭時,德州並沒有受到北軍的大規模攻擊。雖然北軍曾經幾度試圖攻打德州,但也遭到南軍的抵抗而失敗。

結果,奴隸制度在德州繼續大行其道。事實上,正因為德州奴隸制度只受到極輕微的影響,許多其他州份的奴主買入奴隸後把他們帶往德州,等待內戰的結束。受到眾奴主壓倒性的影響力,解放的消息被壓下來。格蘭傑將軍的「三號軍令」後來終於讓大約八十萬德州的奴隸得以自由。因為當時北軍在該區的勢力仍薄弱,而令這八十萬奴隸遲遲未能成為林肯總統《解放宣言》的受惠者。六月十九日 (June the Nineteenth) 後來很快就被慶祝者縮寫為 “Juneteenth”並被美國黑人群體奉為幾乎與獨立國慶日地位同等的大節日。自此,每年的六月十九紀念日也提醒美國黑人社群:《解放宣言》並未為他們帶來解放,而所謂獨立國慶日,也徹頭徹尾地無視了奴隸制度的不義

當奴隸們終於聽到有關解放的消息後,大都立即離開他們所耕種的田地往北方進發,因為據聞北方機會更多...可是,他們當中也有不少人竟然留在原處。

解放令既已頒布了,到底如何能令一個奴隸繼續做奴隸?
到底怎麼能夠令奴隸在一個充滿仇恨充滿欺壓的制度中繼續呻吟哀哭,而不讓他們聽到那麼重要的信息呢?

我嘗試提出兩種方法:

令奴隸相信他們根本就不是奴隸,因此解放令並不適用;或
設法向他們隱瞞、封鎖消息,完全不讓他們知道解放令

約翰福音的經文中,耶穌直接指出第一個盲點。祂向當時那班在自己的宗教、文化背景下自以為不是奴隸而不必得到自由的人講解。這班人,正是身為奴隸而不自知。耶穌確切地說:「你們大概也認為我賦予的自由不適用於你們吧?那麼讓我直截了當告訴你們:如果你們犯罪,就成為罪人,需要救贖。你們沒有能力把自己從犯罪的行為以及其應得的懲罰中跳出來。你們已成為罪的奴僕,任憑一切好行為、優良血統以及宗教的敬虔也無法把你救出來,惟有救贖。因為你們是罪的奴僕,犯罪而虧缺了上帝的榮耀。你們既是奴僕,則任憑你們認為自己如何安全,也只是幻象,因為你們並不是兒女。惟有上帝的兒子能釋放奴僕。祂不但渴望釋放你們,也渴望把你們領入祂的家中。」

第二個阻礙人得享自由的方法實在陰險狡獪,因為這種伎倆常常被宗教所利用。林後五:17-19的經文中可以看到。我們得到自由,因為上帝在基督裏不數算我們的過犯。上帝更進一步令我們成為復和的使者,就像哈莉特塔布曼【註四】一樣,成功逃跑後,重返舊地救出她的奴僕同胞達三百人之多。但當連我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已獲得自由時,憑什麼會想到要怎樣帶領別人也得自由呢?到底是什麼一直妨礙我們知道我們實在自由呢?

人、社會以至宗教也會把好消息隱瞞,令受欺壓的一方繼續不斷設法掙脫。如此一來,製造了一群長期被邊緣的人,他們的訴求長期得不到滿足,長期需要倚賴宗教機器提供一些「方法」來所謂「救贖」他們。宗教告訴他們:他們必須藉著某些行為來「賺取救贖」,正如一個有合約在身的工人必須工作來賺取自由一樣。宗教並不因為耶穌所付出的一切救贖了我們而歡呼,卻單為我們為宗教所付出的而沾沾自喜。宗教已忘記了,我們付出的並不為了宗教,單單是為了對主耶穌所付出的一切而感恩。

這實在奇妙得令人難以置信。原來我們確實因信稱義,並不因肉體勞力或宗教行為。我們稱義後生命的質素是為了回應上帝賜予我們有正面改變的能力,而且即使不改變,上帝也必同樣接納我們。救恩單憑信...就是如此,簡單而清楚。感謝神,神老早就洞悉我們那不可靠的人心,因此以祂的智慧,並不會把救恩以及持守救恩之道交在我們人類自己的手中。因為救恩實在太寶貴,寶貴得不可能交由人這種反覆無常也喜怒無常的情緒動物來處理。耶穌以死來成就救恩。這,一點也不廉價。如果救恩交由人類自己處理,則我們很快便會弄得愛上帝所惡而惡上帝所愛;當我們軟弱的時候,會自以為剛強...因為我們的心思和神的心思簡直就如南轅北轍。我們必須相信耶穌在加略山上所成就的事,才是指向救恩的唯一道路。

如果我們希望把自由帶給別人,我們必須先知道也承認自己有自由。我們怎樣看獲得自由後的日子?就像怎樣看未得自由前的日子,只不過某些東西已一去不復返,已經變成新的了。無論我們的狀態和地位也改變了。格蘭傑將軍的軍令宣布奴隸不再受到主/奴的模式所捆綁,取而代之的是僱傭關係。我們與上帝關係的新模式,是天父與兒女的關係。如果我們不敢承認這種關係,便沒有可能活於其中。

有些人需要這樣的「宣言」不斷來提醒。拿一張紙出來,在其上寫著「自由」兩字,然後把它交給你的弟兄、姊妹,並告訴他/她們:

這項消息可能來遲了一點,但戰爭已結束,我們不再是任何人或任何事的奴隸了。耶穌已釋放了我們,我們確實自由了。上帝差派了一大班天使來守護你的自由,免受敵人的攻擊。你現在可以活在自由中,並且把這個信息向周遭的人傳開去,叫凡你所到之處的人,也可以得到自由!


(譯自美國三藩市女主教 Bishop Yvette A Flunder 的講道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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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六月十九日 ( Juneteenth ) – 美國黑奴解放日(一八六五年六月十九日),本為 “June the Nineteenth”,後略作 “Juneteenth”

    直至去年(2011)六月,美國已有四十一個州連同首都華盛頓宣布該天為法定假期。

【註二】戈登格蘭傑將軍 ( General Gordon Granger, 1822-1876 ) – 美國南北戰爭中,勝方(北軍)的一名將軍。

【註三】加爾維斯敦( Galveston )德薩斯州東南部墨西哥灣一個海岸城市。

【註四】哈莉特塔布曼 (Harriet Tubman (nee Ross), 1820 – 1913) – 女黑人廢奴主義者、人道主義者。
    曾是黑奴,後來終於成功逃脫。美國南北戰爭時期任北軍間諜,成為出色的
黑奴解放者,被譽為「女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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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陋的基督徒〉之五四

(五四)上層的樓房

 

本篇參考經文為使徒行傳一:4-8;12-14;二:1-2

一章

4.耶穌和他們聚集的時候,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
5.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
6.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阿,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
7.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12.有一座山名叫橄欖山,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當下門徒從那裏回耶路撒冷去。
13.進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間樓房。在那裏有彼得、約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馬、巴多羅買、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奮銳黨的西門、和雅各的兒子〔或作兄弟〕猶大。
14.這些人,同著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弟兄,都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

二章

1.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
2.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

本篇故事開始時,耶穌的十一個門徒聚集在上層的一間房子,等候主耶穌所講「從天上而來的能力」的降臨。這種令他們摸不著頭腦的能力,是要令他們充滿能力到世界各地作祂的見證人。耶穌升天時留下給門徒的命令,就是要他們回到耶路撒冷的房子等候。十一個門徒(短了出賣主耶穌的猶大),還有眾婦女(包括生母馬利亞)、耶穌的兄弟們等等約一百二十人,也在樓上的房子中等候。

準備聖靈的降臨


我在其中成長的五旬節教會非常強調聖靈臨到的那一刻,卻並不重視聖靈臨到前,眾門徒仍在等候時他們內心面對種種的掙扎。到底門徒與門徒之間如何互相面對,如何共處一室?正如一個學生畢業當然可喜可賀,但畢業前的求學過程才是真正的「戲碼」...學生求學過程的重要性,其實甚至能把他的畢業也比下去。任何一項盛事之前的準備工夫,往往也比該項盛事本身來得更重要、更艱鉅。眾門徒在同一間樓房裏苦候十天之久。這十天有沒有讓他們把握機會彼此復和?這些門徒之間早已存有不少嫌隙,我們不難想像:他們極可能各自跟隨自己喜歡的領袖,成立自己的小圈子而在房子裏各自佔據著不同的角落。他們對最近發生的事仍然為之瞠目結舌,而他們的夫子也並不在場,卻又受命於祂,等候聖靈降臨得著能力,但完全不知道要等什麼,等多久。更糟的,就是他們之間一直互相存有爭論!

我想,他們只會著眼於外界施予他們的壓迫,而忘記了更應當正視的原來是自己內部的爭議以及令他們分裂的事情。他們就像我們這些「教友」一樣,而「教友」面對的壓力,更成為他們一項重大挑戰。門徒之間彼此競逐、謀權。對他們批評的聲音可能仍在耳邊縈繞不散。

他們當中有人妒忌其他門徒與主耶穌的關係更親密;彼得三次不認主後,一度離開,重回老本行做漁夫,如今卻又重新歸隊;多馬一度懷疑主的復活,直到看見主身上的傷口;雅各約翰兩人不久前爭論誰為大,在天國中誰可以坐耶穌的哪一邊...這一切有關謀權的爭論,必然會令主耶穌家裏的人,包括門徒和其餘信徒感到難過和不安。

雖然耶穌的生母馬利亞有其他兒子,祂還是把她交付約翰照顧。我們可以想像一下當時房中人與人之間各自懷著的繃緊心情。門徒當中混雜了曾被耶穌觸摸過的外邦人。這些人多少也會令那些猶太人信徒感到不安;抹大拉馬利亞帶著一個不為外人道的過去,斯人獨憔悴,因為耶穌已再不在她身旁替她解圍了;那個法利賽人尼哥底母呢?又是不是一個值得信任的人?畢竟,他來自會堂,來自高層;至於捐出墓穴的約瑟,因著財主的身分,便大有可能自動成為可疑。

會友有會友的問題。他們等待能力的來臨...他們身處同一個樓房,久候了整整十日。

我相信堲靈大可以在大家到達樓房時立即降臨,但如此一來那等候的「過程」必會受到窒礙。正因為這個原因,耶穌吩咐他們往樓上等候。有人一定會問:「耶穌為什麼不直接把福賜下,為什麼要讓人這樣久等?」這反映著現今教會的光景:褒揚自己的宗派、欣賞自己風光的過去、奉行自己的洗禮和各式各樣的禮儀,總之就是各自處於房中的某一角等待能力的來臨,卻不肯互相復和,也不肯與上帝復和。

假如今日城中每個教會也要聚集在同一個地方相處十日,沒有了架構,沒有了禮儀,沒有人主持,沒有秩序,只有耶穌的吩咐叫我們等候,直到接受了聖靈而來的能力。我們要多久才能夠把那些宗派身段放下,繼而彼此建立關係呢?我們當中又會產生什麼問題呢?我們屬於樓房中的哪一個角落呢?

有人會說:「這個嘛?簡單得很吧。我們就在同一條船上。」

真的嗎?哪一條船上?我們等待期間,會發生什麼權力爭鬥?何種優越感會呈現出來?我們還剩下什麼共同目標?我們之間如果意見不同,還會全力合作嗎?我們還有什麼怨恨放不下?我們還有什麼「外邦人」仍未接待?我們還有什麼人仍待寬恕?我們仍需要尋求什麼人的寬恕?我們如何處理對各類人,例如不同性向、不同種族、不同階級、不同膚色、不同性別的仇視?我們又怎樣處理其他方面的仇恨?

有人說只要聖靈臨到,自然便會處理以上種種問題。我更相信當房中各人開始離開各自的角落,放下自己的黨派,願意尋求同心合意時,聖靈才會傾倒而來。當我們願意同心合意團結一致行公義、彼此相愛時,神的大能才會在我們中間彰顯出來。

一九零六年四月中,由黑人牧師威廉西摩【註一】領導下,一場教會復興運動在洛杉磯市的阿蘇薩街【註二】爆發。該場復興運動標誌著近代五旬節運動【註三】的起始。這次事件演變到今日,已逐漸淡化為一班人懂得行異能奇事,例如講方言、醫病及講預言等等,對於大部分今天的人來說,大概已沒有多大意義了。但五旬節運動帶來的能力,並不在於外在的行為如講方言和治病等等,卻在於黑人白人竟能夠聚集一起敬拜的奇蹟,在於男和女能一起宣揚福音,一起譴責種族主義、性別主義。當我們願意超越我們的偏見與分歧時,聖靈就願意運行在我們當中。

當樓上的眾人願意同心合意的時候,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這陣大風來自能使枯乾的骨頭也重獲新生的聖靈。聖靈的火把許多人生命中的陰影也照亮。接著來的就是方言...

講方言為要使耶穌愛的信息人人也能明白。我們必須聽得明白,因為每個人也應該來認識耶穌。我們面對的挑戰並不在於如何接受聖靈,卻在於如何互相接受,讓聖靈得以隨時運行!

(譯自美國三藩市女主教 Bishop Yvette A Flunder 的講道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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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威廉西摩牧師 (Rev William J Seymour) – http://en.wikipedia.org/wiki/William_J._Seymour

【註二】阿蘇薩街大復興 (Azusa Street Revival) – http://en.wikipedia.org/wiki/Azusa_Street_Revival

【註三】五旬節運動 (Pentecostal Movement) – http://zh.wikipedia.org/wiki/五旬節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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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陋的基督徒〉之五三

(五三)拉撒路活著了:原版(這病不至於死)

 

本篇參考經文為約翰福音十一:1-4(44);十二:9-11

十一章

1.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他姐姐馬大的村莊。
2.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他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他的兄弟。
3.他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
4.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上帝的榮耀,叫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十二章

 9.有許多猶太人知道耶穌在那裏,就來了。不但是為耶穌的緣故,也是要看他從死裏所復活的拉撒路。
10.但祭司長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
11.因有好些猶太人,為拉撒路的緣故,回去信了耶穌。

當耶穌聽到拉撒路病了,祂卻拖延。祂不但沒有趕往伯大尼,而且似乎煞有介事地原地停留。祂反而講了一些令人奇怪的說話...至少出自耶穌這樣無所不知的人的口中,自然令人摸不著頭腦:十一章4節中祂說「這病不至於死...」但在14節中當被人問及時,卻又暗示拉撒路死了,而且拉撒路也確實死了...耶穌讓他死去。耶穌停留在原地讓拉撒路死去。耶穌知道那次死的終結並不是死亡,而是生命。

耶穌說那次的死是為上帝的榮耀。何時上帝需要藉著人的死亡來榮耀自己,耶穌又何不立即趕往救祂的朋友呢?回想起,我自己曾幾何時生命中也有悲傷的時候。當時我心中想:耶穌本「可以」甚至「應該」防止悲劇的發生。事後才明白原來上帝才知道如何為我安排才是最好的。

許多時候,我不願意捨去生命中一些應該放下的事物,任由它們陰魂不散,並且覺得耶穌在這些事上也像愛理不理一般,非直至完沒有希望繼續依戀下去前誓不甘休。如果我有選擇的話,我想,我必然會用各種續命儀器,千方百計令它們苟延殘喘下去。

根據猶太人的喪禮習俗,是由長子或至親的家屬把死者的眼睛闔上以及把嘴巴包紥好,然後宣告死者往矣,隨之而起的就是悼念者放聲哀哭悲嘆。隨後屍體被洗滌乾淨,塗上香膏以暫緩腐化。耶穌死後,尼哥底母和眾婦女們便用了約一百斤的沒藥和沉香。

雖然用上香膏塗抹死者,也不能防止死者最後腐爛朽壞而惡臭不堪,尤其在烈日之下。當一具屍體開始發臭時,我們就能毫無疑問地確定那人實在死了,絲毫希望也幻滅了。

任憑在屍體上塗上多少香料,它仍然會發臭。無論你和什麼人生前有多親密,當他死後屍體仍停留在廳內的時候,按照人之常情你的情緒必受嚴重影響,朋友也暫時不會來探訪。令屍體腐爛的各種細菌也會逐漸影響周遭的環境以至你的身體。當上帝要令舊有的死去而讓新生命開始時,我們常常不願意相信也不願意接受...直到舊有的開始發臭為止。主耶穌就是這樣既愛拉撒路,卻又讓他死去。

死亡是復活的先決條件。完全死亡才能帶來復活。一粒種子必先凋謝死去才能發芽生長成為一棵新植物。新生命由死亡開始,這就是復活的原理。復活前必須先獨自在墓中讓人哀悼,也讓人知道完全沒有生還的希望。

復活的人先得死去,但新生命必須隨之而來,否則死亡必成為難以接受的一件事。如果我們相信耶穌,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哀悼與悲傷必伴隨死亡,直到耶穌接手的時候(十一:34-44)。有些人或許會心存懷疑:「即令是耶穌,又可以向一具已開始腐爛的屍體作什麼呢?」如果剛剛死去,那可能只是昏迷或心臟病突發,未必是真正死亡...但如今已發臭了,也就是死定了。

當耶穌從我們舊生命中死亡的惡臭接手的時候,就是勝利來臨的時候。祂從我們的死亡狀態中注入新生命,大聲呼叫我們「出來!」出來迎接新的生命。

拉撒路完全死去,然後得到全新的生命。他從死亡中聽到耶穌的聲音。耶穌呼喚他的名字,叫他「拉撒路,出來!」拉撒路認得這個聲音:他從黑暗的墓穴中認得出那是耶穌的聲音。他大概開始睜開眼睛,嘗試移動雙腳,雖然腐爛身體發出的惡臭很可能連裹屍布也沾染了。

拉撒路的「死亡」如今只在他的裹屍布上。雖然腐爛的身體跟那些香膏和樹酯混為一團發出惡臭,如今那些惡臭只沾在裹屍布上。

人們埋葬拉撒路前按照習俗用裹屍布把他重重包著。他們認為這樣做最好而且必要。剛復活的拉撒路正受著這裹屍布的捆綁,活動受到限制,因此需要同一班人替他解開。耶穌正正這樣吩咐他們替他解開,讓他自由。如果我們希望看到教會得著復活的生命,我們必須願意「解開」。解開我們認為正確,而且有必要套在別人身上的一切枷鎖與捆綁。

五旬節當日有三千五百人歸信基督加入教會。門徒用各種方言向眾人傳揚一個耶穌。今日我們卻按照我們不同的文化與不同的神學觀,傳不同的耶穌以及不同的方法歸向祂。這一切正是我們捆綁人的手段。我們不同宗派各有各自的耶穌,黑人有黑人的耶穌,鄉郊人有鄉郊人的耶穌,窮人有窮人的耶穌...等等。我們心裏潛意識中塑造出來的「耶穌」,是一個會愛我們所愛,也會惡我們所惡的耶穌。我們總愛捆綁人而不願意釋放人。如果連神的兒子也尚且釋放人,我們這些跟隨祂的,憑什麼不照樣做?主耶穌昔日說:「解開!」今日也同樣說:「解開!」

拉撒路的復活把人吸引歸向上帝。復活今日仍繼續吸引人們歸向上帝,因為這就是生命:瀕死或已死的人需要新生命。如果我們渴望教會的牧養真正有效果,則必須停止攬住已死的東西不肯放下甚至千方百計試圖令它(們)復蘇。別懼怕死亡:它沒有能力摧毀人,反而是讓人踏入新生命的機會。

勇於放下,讓該流逝的東西自然流逝。只要放下,即使在墓中也要信靠主。祂就是復活。在你裏面有煥然一新的生命要冒出來,也有煥然一新的景象要冒出來。

請聽:耶穌正在你的抑鬱、灰心甚至死亡中呼喚你的名字。祂說:「出來,成為一個全新的人。起來,繼續活出你的生命!」

(譯自美國三藩市女主教 Bishop Yvette A Flunder 的講道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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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陋的基督徒〉之五二

(五二)典範的基督徒(二):「守護兄弟」行動
 
再寫了更多篇〈醜陋的基督徒〉後,是時候再來一篇〈典範的基督徒〉喇
 
話說,九龍深水埔橋底最近發生政府對街頭露宿者趕盡殺絕、掠奪他們私人財物等等令人齒冷的醜行:深水埔區露宿者已有二十多年的歷史,警方和食物及環境衛生署(簡稱「食環署」)向來是各自執法的,每月例行「掃場」一次,但必禮貌地預先通知,讓他們得以收拾財物,離開暫避。但在2011年新區議會上任後,情況急轉直下。2012年2月15日早上9時,警方與食環署聯手合作,奉命掃場。露宿者所有身上個人財物以及置於地上的財物,包括手提電話、銀行存摺、衣物、棉被等等被全部奪走,甚而在天文台發出「寒冷天氣警告」,天寒地冷的隆冬下,開水炮驅趕他們,令他們全身衣服盡濕。露宿者則完全沒有申訴機會,其可怕情況簡直有甚於打劫!
 
如果讀友們參加過大型遊行抗議示威,大概也會知道:警方每逢採取行動前必先發出口頭警告及/或作出一輪談判後,才採正式開始行動、但該項掃場行動竟在毫無通知情況下突擊進行,其行動之橫行霸道及囂張,再一次展現執法人員肆無忌憚地濫用權力。根據《香港法例》之《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執法人員須於移走露宿者財物前,張貼告示通知物主。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社協)敦促食環署從速交回財物,否則將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協助露宿者追討一切損失。
 
事隔一週的2月22日,基督教「善樂堂」【註】的林國璋牧師向其會眾發起一個名為「守護兄弟」的行動,讓對這件事有感動的會友在工餘、課餘時間(多數是傍晚和夜間)親身到現場關心那群露宿者,捐出衣物及棉被,購買飯盒與他們一起用餐,甚至由牧師開始,會友輪流與他們一起體驗露宿的生活。

這次掃場事件,有一名露宿老婦不幸喪生。初時根本不知道她的名字,牧師幾經辛苦才得悉婆婆叫做黎婉瓊後來再經歷與當局多番折騰後,牧師才得以取回她的屍體,替她舉行安息禮拜。

林國璋牧師帶領「善樂堂」會眾親身活出基督的榜樣,讓露宿者充分感受上帝的公義與愛。
這樣的一位牧者,實在令人心悅誠服。小弟不得不向他衷心致敬,並將榮耀歸予上帝!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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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善樂堂」,遠在香港島東區筲箕灣的一所獨立小教會。林國璋牧師音樂人出身,雖身為善樂堂創辦人,卻捨棄向教會支取薪金的權利,寧可當私人鋼琴、小提琴及樂理教師以負起全家生活費。

【按】敢問,財雄勢大,正位於深水埔毗鄰的荔枝角區的播道會超級大堂會「恩福堂」,面對政府這種只許地產霸權橫行、不容窮苦百姓露宿的劣行,到底發過什麼聲音(更遑論為露宿者付出過什麼,做過什麼)?也敢問深水埔區內的其他堂會又何曾發過什麼聲音、做過什麼?

竟要勞煩牧師自發率領會友遠道由筲箕灣來到深水埔服侍一群無依無靠的窮人,香港絕大部分主流教會啊,難道大家不問心有愧嗎?

面對不公義不憐憫,我們基督徒豈能沒有立場?
任何人面對不公義不憐憫而噤若寒蟬、袖手旁觀,其罪等同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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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陋的基督徒〉:序

Preface to “The Ugly Christian”

Hi friends,

This is Peter from Hong Kong. When I was starting this it’s Friday 16th March 2007 and the time was 4:56 AM (local Hong Kong Time) in the morning – oh yes, I used to be such a typical owl. I couldn’t believe I was starting this “weblog” thing myself. This is way cool !

“The Ugly Christian” is a series of Chinese articles inspired by the late Chinese-Taiwanese philosopher and writer Bo Yang’s renowned book “The Ugly Chinaman.” It contains a number of my original articles based on reflections on my Christian faith as acquired from being brought up as a fundamentalist, and other articles that were translated from isolated chapters of a book by Bishop Yvette A. Flunder.

Being myself as a child brought up in an extreme fundamentalist Christian family I wrote this series as a firm, resolute talk back against Christian Fundamentalism, which I strongly believe has been doing by far more disservice over the many past decades in the 20th century to the true Christian faith than service, and has been so detrimental to an individual believer’s spiritual life that talking back is not only imminent, but actually long overdue.

〈醜陋的基督徒〉:序

拙作網誌〈醜陋的基督徒〉始於「無心插柳」。當初開一個網誌的原意只是收錄一些生活瑣事、趣事。但是,越來越覺得平常每逢主日從主流教會穿梭往返,一週復一週,一年復一年,甚至一代復一代,總毫不是味兒,而且丁點兒也不能得著什麼,因此決定發起教會牢騷,寫起信仰反思來。

小弟筆者只是平信徒一名,也是業餘神學愛好者,並非專業神學學者,因此自問寫不出側重學術性的神學文章,只憑對神學的皮毛認識,加上對《聖經》的有限理解以及四十多年來的個人信仰經歷,寫出個人感想。既然開了一個空殼「部落格」,於是順水推舟,把它一變成為今日的樣子。

筆者出生於基督教會教牧和傳道人的世家。已故的外廣東省東北部窮鄉僻壤龍川縣的客家話教會長老。先慈姓於2011年1月22日傍晚安息主懷。她排行第六,有三名兄弟(筆者的大、三、九舅父)乃香港客家人教會崇真會筲箕灣粉嶺元朗三個分堂已退休駐堂主任牧師。另外,四舅父是星加坡某華人教會的退休牧師,十舅父則牧於內地教會;外公、外婆及祖母(皆已身故)篤信基督信仰,父親則是一名以「比基要派更基要」為榮的傳道人,堅持極度封閉保守而奉行舊約教條式律法主義的信仰,對幾乎所有其他教會常常嗤之以鼻(尤其所謂「新派」的開明自由派教會;就連福音派教會,他也不放在眼中),不遺餘力地盡情抨擊,先慈一向信仰態度溫和,亦大受耳濡目染而變得夫唱婦隨,也保守封閉起來。唯一的弟弟,自出娘胎便送予三舅父撫養,現時牧於美國芝加哥城近郊的華人家庭教會。

筆者自小便受父母薰陶,接受基督信仰,初期因為年幼還未有自主權,也不會選擇教會,每逢週日爸爸到哪兒崇拜講道,一家三口也只好跟隨到哪兒崇拜聽道。約1963-64年左右我們到南美洲祕魯定居,向當地華人傳福音至1970年夏,再往牙買加島國短暫停留,然後到紐約南部的新澤西州一個當地的「基要派」家庭教會逗留至1971年初。我們自1971年2月底舉家回港定居至今(2012年4月)足足四十一個寒暑,他一直堅守這種霸道式信仰,排斥幾乎一切其它教會,在一所屬於「弟兄會」,稱為「福音堂」的微型聚會所每月兩次講道。四十年來有穩定的會眾約十來人或以下,近十餘廿年來更常常是個位人數。

教會微型本不是問題,因為主說只要奉祂的名聚會,兩三個人就夠了,祂也會在其中(馬太18章20節),問題是沒有新人,連一個也沒有。原來的人有息勞的歸主、有淡出的淡出、有出嫁的出嫁、有移民的移民、甚至有虧空教會公款,腳底抹油逃之夭夭的、有再也沒法忍受,則「走為上計」的(如小弟)...餘下的七至八個人,暮氣沉沉,猶如一潭死水。每季一次「愛筵」,報告者每逢前一週例必宣布:「下週愛筵,歡迎各位姊妹預備食物。」嗚呼,潛意識還停留在只有姊妹才「理應」下廚,不知道弟兄也可以預備食物的封建時代乎哉?

嗚呼,教條式律法主義不是放在斗底下的燈(馬太5章15節),甚或是絆腳石是什麼?這樣的教會,爸爸身為傳道人連兒子也留不住,任由他越來越感到透不過氣,意興闌珊而萌起強烈的去意,卻一味只會「別以為全部教會也一樣,只有我們福音堂好,只有我們信仰純正,只有我們頂呱呱,你不來就是遠離神,神也不會賜福予你,是你的損失...」而質疑我為啥轉到別處卻不繼續在他那裏參加崇拜聽他講道,嗟夫。

我實在無法繼續忍受這種極端霸道卻又完全不能讓我體會到主應許賜予我們「豐盛生命」的信仰(約翰10章10節),如此下去我的信仰終必被扼殺斲喪殆盡。因此唯一出路就是「速閃」(走為上著),改而找尋真正效法主耶穌、有生命、有良好牧養的教會。

我想...家父逾五十年來聲稱所傳神的道,正是那「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希伯來4章12節),但我在其中渾噩了漫長四十餘年,卻完全感受不到,反而覺得越發反感。那麼,究竟他的「福音堂」出了什麼問題?到底為什麼逾四十年來越來越沒有活力?

除了深覺「福音堂」的信仰態度出了嚴重問題外,潛意識中一直深感我們中國歷史悠久的文化同樣令人搖頭,教人望而卻步甚至生厭,無奈又苦於摸不著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數年前,在書櫃裏赫然發現當時已買下近十年的一本書,仍未開卷已封滿灰塵,正是近年身故的柏楊先生的不朽名著《醜陋的中國人》。不讀猶是可,一讀便愛不釋卷,因為全書完全解答了盤旋腦海多年的疑惑,也就是中國數千年遺留下來的傳統文化究竟出了什麼問題。那就是柏楊先生提出著名的「文化醬缸」問題。

再想...「福音堂」以及主流傳統保守教會不知不覺間一直扼殺信眾的信仰生命,正正跟中國傳統文化不知不覺間一直扼殺百姓的生活質素一樣,如出一轍,害著同一種病態,同一類型病徵,這些病徵包括(但並不限於):完全喪失獨立思考及自主能力;任憑領導者愚弄、擺佈,與奴性心態糾纏不清;終日活在恐懼與疑惑中,所謂「信仰」,就是滿腦子不斷盤旋:「這樣神喜不喜悅」、「那樣符不符合聖經」,更厭惡並妒恨看到別人成功擺脫恐懼與不安;對稍有獨立思考、不安於現狀而提出反思的人,一概視為「離經叛道」的洪水猛獸、「異端」。

我們姑且稱教會這種病態為「教會醬缸」現象。中國文化醬缸既孕育出《醜陋的中國人》,則教會醬缸自然離不開《醜陋的基督徒》。至於華人基督徒,也必更容易把「中國文化」和「教會文化」兩大醬缸中最迂腐、最渣滓的部份揉合起來,成為今日我們身處「醜陋的華人教會」喔!

教會的優點當然多不勝數,而且予以讚揚的言論及著述早已汗牛充棟,多得足以令大部分教會信徒只懂得在他們的舒適地帶中飄飄然,也因此連造夢也不會認為自己可以有任何進步空間。至於缺點,則卻極罕有人談論,尤其教內人士,勇於怒斥其非的實在太少,有如鳳毛麟角。因此助長教會一副死不認錯的德性,因為他們同樣連造夢也不會料想到自己竟會醜陋,而且醜陋不堪。

單單指出現今教會以及基督徒層出不窮的醜陋面並不夠,我們更有必要時刻自我檢討,到底有沒有連本身也陷入「醜陋基督徒」的深淵中。還有,曾經受過「醜陋基督徒」所傷害的信徒,固然必須對一切的醜陋嚴加指斥,但同時也應該存饒恕的心,因為這是主教導我們的:

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六:15

是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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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陋的基督徒〉之五一

(五一)回歸基督精神(共同的基督)

 

本篇參考經文為馬可福音一:9-11

 9.那時,耶穌從加利利的拿撒勒來,在約但河裏受了約翰的洗。
10.他從水裏一上來,就看見天裂開了,聖靈彷彿鴿子,降在他身上。
11.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

讚美神!這邊廂,美南浸信會終於肯為以前所全力捍衛的奴隸制度以及一直對黑人權益之剝削而向黑人社群道歉。那邊廂,經過了漫長七年的決裂後,Jerry FalwellMel White 兩位牧師【註一】也終於可以同坐一席,席上還有前者的教會的一些會友。其中有一名女會友說她並不曉得原來同志只不過也是普通人。

另一邊廂,美國宣教士協會後,美國聯合基督教會(UCC)宣稱美國夏威夷的佔領乃屬不義之舉,並且承諾支持夏威夷獨立運動【註二】。眼見開始逐漸有教會願意為捍衛全球公義而站出來,實在是令人鼓舞的現象。

教會歷代以來既偏離了基督,就必須回歸、必須合一並重新尋回共同的基督。我喜歡馬可福音這段經文記載有關施洗約翰替耶穌洗禮的敘述。耶穌來自加利利拿撒勒,在約旦河約翰的洗禮。耶穌就這樣到來約翰面前,脫去外衣,踏進水裏,就此簡單地受洗,然後穿回外衣,不著一點複雜。從水中起來時,聖靈臨到祂身上,體現上帝當時的喜悅。

今日,經過了整整兩千年的教會傳承,洗禮攙雜了很多宗教禮儀及傳統,多得幾乎認不出來,甚至完全不像主當年受洗的樣式了。今日我看到的,就活像耶穌背負著一層一層沉重的規條,一手拿著一本一本厚厚的書和信經,另一手則拿著一些聖物和一件血跡斑斑,用於崇拜禮儀的聖袍...等等。即使「洗禮」的各種繁文縟節(例如:洗禮應點水、灑水、澆水還是浸水;洗禮是否適合兒童/嬰孩;洗禮是否得救的必要條件;應該單奉耶穌的名施洗,還是奉三一上帝的名施洗...等等),教會歷世以來也爭吵不休。

許多人在許多地方談論耶穌,卻各自持不同的論述:此陣營常常完全不能理解彼陣營論述下的「耶穌」。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看到他們的教徒如何執著於其「正統」,如何熱心地聚集在他們的神龕裏,便不禁暗忖:「他們那些奇異的禮儀、使用的蠟燭、燒的香、金器和各種偶像,對於我們來自五旬節會的人是多麼古怪!」我聽過以下一則教會軼事:話說一名年長的浸信會姊妹觀光旅遊,到了梵諦岡西斯廷小教堂【註三】。當導遊講解了教堂天花板上米開朗基羅那些複雜而精細的穹頂畫後,她卻衝口而出:「這不錯都非常好,而且美極了。但到底有沒有人在這兒得救呢?畢竟,這是一間教堂喔!」

我想指出的,是眾教會一直也「奉主的名」在信仰上各自為政,偏行己路。眾教會更在信仰上「奉主的名」而充滿歧見。這實在令有心尋求真道者感到混亂不堪,無所適從。我們找不到合一,因為我們心中各有各的「主」,卻沒有共同的基督。

既然基督沒有改變,那末教會為什麼陷入了這樣的危機?為什麼天主教的耶穌同時也是聖公會的耶穌?耶穌到底持左派還是右派立場?祂怎可能愛我們卻同時也鄙棄我們?為什麼三【註四】的頭目和已故的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也各自聲稱信奉耶穌?常站在對立面的不同性向人士為什麼也各自信奉耶穌?為什麼耶穌在諸多信仰群體中可以被描繪成具有截然不同(甚至互相矛盾)性情的人?這些信仰群體當中,又曾幾何時關心過究竟主耶穌祂本人到底想我們如何生活、反映怎樣的德性、希望我們愛什麼人?主自己又愛什麼人、扶持什麼人?

像教內許多人一樣,我曾幾何時也深信自己對耶穌瞭如指掌,完全摸清楚衪的性情。當時我對凡事皆持著一種膚淺的三元分類法:耶穌喜悅的耶穌容忍的耶穌憎惡的。玆大概舉例分類如下:

耶穌喜悅:到教堂聚會的人;不說謊、不偷東西、不咒罵、不飲酒、不濫用藥品(醫生處方除外)的人;異性愛和婚後才有婚內性行為的人;郊遊野餐的人;參加宴會的人;禁食的人;禱告的人;暗自受苦的人;「順服」的人(尤其小孩、婦女與黑人們);納十分一奉獻的人和參加各種聚會和教會活動的人。

耶穌容忍:浸信會人;循道會人【按一】;五旬節會某分枝的人;因工作而不能參加主日崇拜的人;只有間中才會咒罵人的人(尤其男士、教會執事);聖品人之間偶爾的性行為(因為兩個聖潔的人不可能互相玷污對方云云【按二】);因為健康理由不參加禁食會的人。

耶穌憎惡:一切非基督宗教的教徒;天主教徒;公開同性愛的人;嫖妓和賣淫的人;完全不參加教會聚會的人;質疑或反對當權者/領導者的人;癮君子或有任何成癮癖好的人;與眾不同、拒絕順應主流的人。

問題來了:我們到底憑耶穌性情的哪些部分來確認我們的觀點/文化?當中要闡明的福音又在哪兒?文化與傳統應何時停止而讓路予主耶穌開始工作?歷代教會文化與傳統已經在耶穌身上裹起層層疊疊的垃圾,我們應該怎樣把它們剝掉而把主的本相還原出來?剩下來仍有多少是不同教會陣營所共有的?這個剝掉的過程中,我們必大大希奇:原來剝下來的「偽基督」是何其多,才得以尋回共同的基督!

真正的基督原來一直被這大堆垃圾包得密密麻麻。誰願意協助我們一起解開這些垃圾?

(譯自美國三藩市女主教 Bishop Yvette A Flunder 的講道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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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Jerry Lamon Falwell (1933 – 2007),基要派「美南浸信會」於維珍尼亞州某巨型堂會的創辦牧師,也是電視佈道家;
James Melville White (1940 – ),基督教右派的前度活躍分子,曾替多位保守派佈道家及電視佈道家包括 Jerry FalwellPat Robertson Billy Graham葛培理葛理翰)等人代筆寫書。數十年來一直隱藏其同志身分,1994年才公開。

【註二】夏威夷獨立運動 – Hawaiian Sovereignty Movement

【註三】西斯廷小教堂(Sistine Chapel)梵諦岡內的天主教堂,是選舉天主教教宗的舉行地點,以米開朗基羅的〈穹頂畫〉而聞名。

【註四】三K黨(Ku Klux Klan),美國一個散佈極端種族歧視的白人極右仇恨組織

【按一】依譯者理解,因為原作者出身於五旬節會,自小便先入為主地認為五旬節會才是正宗,浸信會和循道會等等只屬旁門。

【按二】譯者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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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陋的基督徒〉之五十

(五十)信仰奇文共賞(二)

 

下文粉紅色部分轉載自一名 Facebook 朋友君於2011年10月10日轉貼他同事/教會會友給他的來信一封(綠色部分:為方便讀友,原文間中夾雜的少量英文單字,小弟已翻譯為中文


弟兄
【按一】,你實在變了!我發覺由你開始讀碩士【按二】,由你漸漸積極投入批判社會、花精力去發掘及痛罵這個世界(也是撒但的地盤)開始,我便感覺你已經離開神了。你常常引述的,不再是屬靈偉人的見解,而是其他人批判這個世界不公義的文章,你所著重的,不再是細心查考聖經後的心得,而是世上眾多令人擊節讚賞的立論(在撒但世界裏的不公義,真是隨處可擊!)我所看見的你,已經少見以前在主裏的喜樂和甘甜的笑容,而是常常帶著鬱鬱在心裏的憤慨。對於社會、對於學校行政、對於你所遭遇的,只見到你流露的不滿,而不再是默默為神的賜與而感恩。

我實在不知道現在神對於你的位置,我也不敢問你有沒有靈修、禱告、讀經、研經、回教會聚會、...這些表面的行為,而是,你還愛神嗎?你有離棄起初對神的愛嗎?你是否每天有甜蜜地與神交往,常常研讀聖經,從祂得著力量?你還記得主耶穌以下的「遺言」嗎?(當然祂已經升天復活再住在我們心裏)

「奉父、子、聖靈的名,...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嗚呼,根據這封信內容的邏輯,原來發信者此君「細心查考聖經後的心得」,竟然就是連主耶穌痛罵這個世界也是「離開神」的做法。至於祂運用武力潔淨聖殿的行為,則更不能想像此君當如何如何歸類矣!

原來基督徒不可以批判世界的不公義。但是且慢...根據小弟四十餘年浸淫於傳統教會(即令近年投入開明教會)所得,聽講上帝最重要的兩大性情不正是「慈愛」和「公義」嗎?面對不義,既然只能噤聲,還有啥可以做?難道這邊廂只顧閉門祈禱,求上帝擺平不義的事,那邊廂則對不義的事不聞不問、啞忍默許不成?

雅各書四:17卻教導我們「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買賣,本屬中性行為,無罪可言。主耶穌卻知道聖殿買賣行為的背後充滿欺詐、不義,否則決不會成為祂口中痛罵的「賊窩」。耶穌知道潔淨聖殿,原為「良善」之舉【註一】,因此祂並不是禱告求上帝出手擺平(起碼,《聖經》並無這樣記載),而是毅然站出來掃場,武力向不義買賣說「不!」。否則,根據雅各四:17,反而成為祂的罪。

發信者此君可否知道他滿口高舉的《聖經》裏竟然(!)也有「批判這個世界不公義的文章」喔,而且何其多:

詩篇九四【按三】:

20.那藉著律例架弄殘害,在位上行奸惡的,豈能與你相交麼?
21.他們大家聚集攻擊義人,將無辜的人定為死罪。
22.但耶和華向來作了我的高臺,我的上帝作了我投靠的磐石。
23.他叫他們的罪孽歸到他們身上。他們正在行惡之中,他要剪除他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要把他們剪除。

賽一(出於上帝):

11.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
12.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
13.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
14.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裏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
15.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
16.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
17.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

阿摩司二(也出於上帝):

6.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
7.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
8.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新約《聖經》中也大有痛罵這個世界不義的人的例子:

太三(施洗約翰)【按三】:

7.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

太十二(出於主耶穌):

34.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

路十三(也出於主耶穌

31.正當那時,有幾個法利賽人來對耶穌說:「離開這裏去罷!因為希律想要殺你。」
32.耶穌說:「你們去告訴那個狐狸說:『今天明天我趕鬼治病,第三天我的事就成全了。』」

 

再根據此君的邏輯,先知耶利米寫〈耶利米哀歌〉時大概也「已經少見以前在神裏的喜樂和甘甜的笑容,而是常常帶著鬱鬱在心裏的憤慨」,甚或讀經時略去哀歌〉而不讀

敢問該發信者,他可曾「常常研讀聖經」?我可以同情地不懷疑他有否「常常研讀聖經」,但讀塞了就是必然的,保證他每讀一遍就塞多一遍,浪費時間,浪費上帝的說話,荼毒身邊的信徒。讀通《聖經》的人,難道有可能寫得出這種簡直不知所云的信麼?

這,正是主流教會荒唐的極致。法利賽人,比任何人更熟透聖經,甚至可以把經文由尾到頭倒轉過來背誦而隻字不錯。他們的職責之一,就是一代傳一代地抄寫經文,過程中絕不容有任何閃失,否則棄掉,不接受塗改,必須由頭重新抄一次。據聞,他們滿心以為持有這樣的態度,就等於敬虔、等於尊重上帝的話云云。

又如何!主耶穌在世時正正對這批人痛罵得最激烈。

因為,法利賽人讀《聖經》同樣讀塞了,一輩子塞在腦中腐爛透頂也不自知。既然如此,又何能「從祂得著力量」呢?此君顯然沒有力量像施洗約翰一樣站出來向不義說「不!」,更遑論有力量學習主的榜樣。我想,就連「溫和地指責不義」這種吹灰之力也隆重欠奉矣。

哀哉,身為基督徒而竟然不視「批判世界不公義」為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己任,反而更將之抹黑為「離開神」的行為?

敢問這種只求自身所謂「屬靈」、所謂「喜樂」,卻對周遭的百姓和弱勢受到欺壓、剝削和不義對待不聞不問的信仰,還要來幹啥!趕緊把它扔進焚化爐燒燬算,也不至平白丟人現眼。

難怪,初則官商勾結,繼而官商教大勾結。

嗟夫,「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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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原文以名字暱稱,不以姓氏及「弟兄」稱呼。

【按二】「起」原文作「開始」。

【按三】敢問,到底此君口中的哪幾位「屬靈偉人」有資格與〈詩篇〉作者和施洗約翰相提並論!

【註一】加拉太書五:廿二提及聖靈果子九種特質之一「良善」goodness希臘原文 ἀγαθωσύνη (agathosune): Strong G0019不但有「良善的性格」的含義,也有 aggressive goodness擅於主動進取地指責並糾正別人的錯誤,令對方歸於善」的含義 (John W. Ritenb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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